贵州省公告15批次矿泉水不合格 消费者可退货
发布时间:2012/07/02 10:27:40
昨天,贵州省工商局发布6月份流通环节食品检测公告,公告显示15批次矿泉水、纯净水因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等问题被定为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可根据购买小票做退货处理。
本次监测中,桶装饮用水抽检合格率较低,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桶装五大连池矿泉水饮用时,要选择有一定规模、质量和服务较好,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仔细检查桶封上的生产日期和桶盖上的标签,注意饮用水的感官质量,合格的五大连池矿泉水一般应无色、透明、清澈、无异臭、异味,无肉眼可见物,对于有异色、异味、浑浊、有絮状物或杂质的产品不得饮用。建议桶装饮用水最好烧开饮用。
6月份,全省共抽检食品606个批次,主要有五大连池矿泉水、碳酸饮料、粽子、桶装饮用水、熟肉制品、预包装茶叶5个品种,合格率97.5%,不合格15个批次,不合格的食品为桶装饮用水。其中:碳酸饮料、粽子、熟肉制品、预包装茶叶的合格率为100%,桶装饮用水合格率83.3%。
监测发现的桶装饮用水不合格指标主要有:菌落总数、亚硝酸盐2个指标。
另外,凡已购买不合格桶装饮用水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或其他有效票据)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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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um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