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促销价的五大连池矿泉水为何仍按原价结账?
市民尹先生近日向与本报合作的市民信箱“市民热线”反映称,日前在乐购长宁店购买一箱五大连池矿泉水,结账时发现小票仍为原价,便宜0.55元的促销价没有显示,虽然当场就拿到了差价,但仍觉奇怪。对此长宁店当班经理黄先生解释称,顾客购物当日矿泉水还未正式促销,因此电脑系统未更新。6月19日记者现场看到,矿泉水结账时电脑里已是促销价。
标促销价为何还按原价结账
尹先生说,6月14日他在乐购长宁店看到五大连池矿泉水有促销活动,原价每箱8.15元,促销价只要7.6元,但当他拎了一箱结账时却被营收银员告知要8.15元。据悉,尹先生当时特地又到促销位置查看确认后向收银员提出质疑,最后退到了0.55元的差价。
虽然退差价成功,但尹先生却有自己的质疑:“还好我及时关注到了这个情况,如果也有人遇到收银员按原价算促销价的产品却浑然不知,岂不是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店方:
促销次日开始价签提前半天换
6月19日下午,记者在乐购长宁店当班经理黄先生的陪同下找到了正在促销的五大连池矿泉水。根据标签一排小字显示,此产品促销期为6月15日至6月26日,也就是说,尹先生购买之日,促销并未开始。
此时黄先生推测,店里一般会对促销产品提前半天进行布置,因此6月14日下午就会将产品数量、标签统一作更换。“可能尹先生购买时并未注意到促销日期,只注意到促销价,因此出现了纠纷”,黄先生说,“当时为了顾客的利益,我们也将差价退还给了他。”
记者随后拎着一箱五大连池矿泉水到收银台结账,看到电脑里显示金额为“7.6元”。黄先生说,14日当晚确实会存在电脑系统跟进不及时的情况,但肯定于促销当日更新过,“因此不会存在故意多收顾客钱的情况发生”。
律师说法:
标价为邀约买卖双方都有过错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徐游律师表示,乐购长宁店提前放置促销产品无可厚非,但一并将价格标签在促销前一天换掉就显得“管理不太规范,容易引起误解”。
徐律师进一步解释称,如果标签未标识促销日期,按照《合同法》及商业惯例,明示价格标签视为邀约行为,如果消费者因此购买了产品,哪怕促销活动非消费者购买当日开始,也应以当日标签上实际价格为准。
而像此案中标签上有日期的情况,徐律师认为买卖双方都有过错。“消费者没有看清楚日期购买有责任,但经营者也有责任将日期标注得更合理一些,得和价格一样醒目。”
记者调查获悉,其他卖场促销商品放置时间与乐购有所不同。
卜蜂莲花客服中心告诉记者,门店一般会提前半天到一天将促销产品放在货架上,而价格一般会在正式促销日前一天的营运时间结束后进行改动,但也不排除有特殊商品提前改动价格。“有时候确实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解,我们也碰到过这种情况。”
而大润发一门店售后负责人则表示,无论是促销的商品还是价格,都在正式促销日开始前一天的营运时间结束后再作改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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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ummer)